【峰霆衍生】Blue Velvet Desire(你们的好朋友小凡 ver.)

|张小凡x丁隐 盲拉羽龙书

|诛仙/蜀山战记/乐队AU

|也许短篇 反正很OOC

——

张小凡现在很烦。

他们乐队驻唱的这个酒吧前几天来了一个新的乐队,生生的把他们从十点黄金档挤到了八点。

这让张小凡不能理解,几个穿的黑不溜秋唱歌基本靠吼的人站在台上就能好看了?起个中二的名就能有人气了?那个打架子鼓的还没书书好看,怎么着也不能把自己挤到六点吧。

张小凡气不过,每次表演到九点五十九准时就走,从不留下来看“SINNER”的演出。反正在他眼里,玩视觉系摇滚的都是噱头、是哗众取宠的东西,还不如让他多花点时间写写歌。

事情的转机在一天下午,他跑去家附近的大学图书馆找灵感。刚看见一本大卫鲍伊,正准备拿,另一只手就先他一步拿走了那本书。

说实话,大卫鲍伊对张小凡而言不是什么至高无上的神,没有了大卫鲍伊,他还可以找鲍勃迪伦或是地下丝绒。但是这个烦人的手的主人,是SINNER的鼓手,或者是贝斯手——反正他们看起来都是同样的脸,也许是一个工厂出来的——这就让张小凡很不开心。

他对着那只手的主人说:“喂,那是我先看见的。”

“可是我先拿到的啊,”他看起来很无辜,眼睛瞪的圆圆的,可惜配上他那惊世骇俗的眼线显得十分滑稽,“你不能不讲理嘛。”

张小凡当时就不爽了,我啥都没逼逼呢,怎么就不讲理了,你这是诽谤啊。

但他还没来得及发火,另一个人又从“罪恶的手”主人背后窜了出来。

“馅饼,怎么了?”

那个人的声音一下就凸现了出来,很好听,是张小凡的第一印象,这种好听和他家主唱的好听又完全不同。这种好听是很邪恶的,很性感的,像是赤身裸体的恶魔将你心甘情愿的拖进他的陷阱中。

等会,张小凡,五个字你就脑补了这么多,智商呢!那可是你对家!

张小凡在心里摇摇头,对自己很是失望。

“小隐,我就拿本书,他就凶我。我巨冤啊!”

张馅饼哭丧着脸,让张小凡不禁怀疑自己刚刚的表情是不是太凶猛了。

“想干架?”那个人看了一眼张小凡,他今天没有化舞台妆,显得没什么威慑力,看起来还不如张馒头吓人。

所以张小凡一点也不怕。

“不,不是,”张小凡说,“我,我就觉得这本书是我先看见的,应该我拿去。”

你说你怂什么!

“嗨,要不然,算了,你们看吧。”

张小凡不承认自己怂,他觉得一个人肯定打不过两个人,要是书书或者林惊羽在,肯定吓的他满地找妈妈。

于是最终他只是随便拿了本民谣大全,找了个安静的位置读了起来。

他们这个乐队叫青云旅游团,当然这不是给他们城市免费打广告,这个名字来源于曾书书渴望环游世界的伟大理想。但是长这么大,曾书书除了在他们家小区附近绕了几圈之外,哪也没去过,就连他们驻唱的酒吧,都在他小区隔壁。于是这个名字就伴随着他们至今。

当然,张小凡反抗过。但是谁敢拒绝主唱呢?

作为乐队里的贝斯手兼词曲作者,张小凡尤其喜欢偏激又刺激的摇滚乐。比如他们第一张单曲《Go to hell,Ghost King》和第二张单曲《Fucking Ghost Li》都走的大摇滚,演出的时候也爱甩头。但是现在Old Rock早就不值钱了,曾书书就提议让他写民谣。

嗨,民谣,张小凡不屑的想,这个年头谁都能写民谣。曾书书就劝他变通,你说天天让我扯着个嗓子嘶吼也累的慌不是?

于是他们就开始写民谣,这一写,就火了。

哦不过大众的视线变化太快,现在又开始流行视觉系,这不他们就被挤下去了。

“哥们,你的DavidBowie。”

之前的那本大卫鲍伊被拍在张小凡面前,张小凡愣了愣神,把眼睛从那本民谣大全上移开。

“什么意思?”

“哦,之前是我们不对,刚想和你道歉你就走了。馅饼看完了我就过来拿给你,”他说着顺势就坐了下来,“你坐的这个地方真偏,我找了好久才找着。”

“哦,”张小凡这才完全看清他的脸,他长的很精致,也许这就是他会玩视觉系摇滚的原因?当然他的英文发音也很好听,比书书的福建口chingish好多了,“你是丁隐吧,SINNER的主唱?”

“张小凡对吧?你们的第一张单曲我有听,可惜走了民谣。”丁隐遗憾的叹了口气。

“馅饼是真名?”

“你觉得有人会给自己起馅饼当艺名吗?”

为什么不行,如果可以我也想起个艺名叫麻辣香锅。张小凡想。

“总之,不好意思啦,下次有机会在酒吧见面呀。”

丁隐向张小凡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张小凡看见丁隐穿着皮裤,勾勒出两条细又长的腿,再往上是紧翘的臀部……等会……非礼勿视。

张小凡赶紧挪回目光,再往那边看去,丁隐已经离开了。

——

“你听过"SINNER"的歌吗?他们那张EP好好听啊!”作为一个被曾书书拉来的新人,青龙显然不知道这里面的爱恨情仇——当然没有爱恨情——他听说青云旅行团下一个乐队是SINNER,显然很激动,抓着人就问,一点都没有身为敌队的自觉。

“书书,你从哪找来的这么号人,简直有毒啊。”林惊羽拿着鼓棒戳曾书书的背,似是要戳穿他的脊梁骨。

“我在小区里认识的嘛,他就住我楼上,每天半夜都要弹贝斯,”曾书书报复式的抢过一个鼓棒,也戳起了林惊羽,“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就上楼找他理论,我一看小伙子长的挺帅,浑身精力没处使干嘛不来酒吧挥洒是吧,就把他带来了。”

“你也不试试他的实力?”张小凡在一旁调试他的宝贝贝斯,“这年头长的帅可不能当饭吃啊朋友。”

“嘿,人家SINNER不都是长的帅的,你看那些个小姑娘一个个听他们演出都西子捧心状,手上不是花就是礼物,我记得上次有几个胆大的直接上去强吻,被保镖请出现场。这哪是酒吧,整个一演唱会嘛。”曾书书不服。

“万一人家有实力呢?再说了我不是不让你们看他们表演吗,一个个不听我的,”张小凡爬起来靠着墙,一脸痛心,“哎,孩子大了不听劝了。”

青龙见了刚想安慰张小凡,被曾书书一把拉住。

“你可别逼逼,你不懂,弱智儿童欢乐多,让他自己玩一会就好了。”

青龙本来不相信,但过了一会张小凡果真又和没事人一样坐下来调贝斯。

这个时候退团还来得及吗?他想。

“你今天也不看SINNER演出吗?”林惊羽问。

“不看,演完回家写歌,咱们独立专主打还没搞出来,看什么表演,”张小凡想起丁隐,又逼自己想了想张馅饼,“不去不去,坚决不去。”

今天他们决定让观众点歌,这个时候人没有特别的多,几个女生指名要他们唱那首成名曲《青云游记》,一看就是粉丝,让张小凡心甚慰。

后来人渐渐多了起来,喊什么的都有,还有人要他们唱不如跳舞。那要唱起来真是不如跳舞,搞乐队不如跳舞。为了乐队和谐,张小凡拒绝了这个请求,并唱起了一位气质型阿姨点的夕阳红。

快到下场的时候张小凡看见了丁隐,他坐在吧台,一身的黑。张小凡仔细看才看出是黑色V领T加上紧身皮裤,而非连体睡衣。因为下场就是他们,丁隐微微的化了一点眼线,也许等会还要再上个大烟熏,总之他站在那里,就像是性的化身。

丁隐朝着张小凡抛了个媚眼,成功的使张小凡弹错了一根弦。曾书书飞快的看了一眼张小凡,又看了一眼丁隐。

新世界的大门就此为他打开。

后来张小凡又去了几次图书馆,总是遇到张馅饼,不过再没看见丁隐出现,酒吧里也就是眼神碰上寥寥几次。倒是没机会再深入了解。

张小凡几次在音像店看见SINNER的专辑,碍于尊严——虽然并没有多少——都没有下手去买,还是后来青龙狂卖安利的时候逼迫他听,张小凡才从mp3里第一次听见他们的歌。

爱情原罪,张小凡记得很清楚,他第一次听SINNER的这首歌是他们的成名曲,现在听起来有点稚嫩,歌名也要非不非的。不过张小凡很喜欢那句嘶吼的“你就是我的原罪”,青龙听他这么说,仿佛遇见亲人,给了张小凡一个巨大的富有情感的拥抱。

曾书书看到这一幕在一旁叹息,青龙平时都是成熟稳重的型男,偏偏他一遇到和SINNER有关的时候就像要爆炸一样high。他很想指着青龙的鼻子告诫他你这卖安利的方式不对,但是他怕被抓着灌一嘴SINNER资料,于是还是放弃了。

——

今天的演出有点不一样,青云旅行团在后台等待的时候听见丁隐和老板说了关于他们贝斯手的事情。于是老板当机立断让青云旅行团找个人来代替。

“Sorry,丹辰子他老婆生病了,只能找你们借一个贝斯手了,”丁隐眨巴眨巴眼,扫视了一下他们手里的乐器,“我们今天都是唱披头士之类的,很基础啦,不会难为你们的。”

张小凡先是想你们这个乐团的人名字都很厉害啊,然后又想到丹辰子有老婆,嘿你说这不是拉仇恨吗?他们团可没有一个人脱单!

“那不行啊,我们团的人哪那么随便说借就借,再说了我们没见过你们演出,万一画风不符多尴尬。”

“你来当我们的贝斯手试试,不就知道我们画风符不符合了?”

丁隐今天下眼脸化了红色的眼影,整个人看起来煽情极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给自己戴上了一个黑色项圈,长头发在锁骨旁边轻轻扇着。

张小凡不可抑制的红了脸。

该死的,他想,他没办法拒绝丁隐。

/TBC 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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